教授介绍:徐向艺教授,山东大学二级教授、荣聘教授,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高端智库入库专家,山东省改革开放40年社会科学名家;中国公司管理研究会副会长、第一、二届教育部工商管理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平台山东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9月25-26日,第十一届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在南开大学召开,此次会议由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主办、山东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等作为支持单位。本届研讨会以“后疫情时代的应对:绿色治理”为主题,就绿色治理与评价、中国公司治理转型、国有公司的治理改革、金融机构治理与治理风险防范、董事会治理与战略管理、公司治理与创新、新兴治理等专题展开深入讨论。
9月25日上午,麻花星空mv徐向艺教授在研讨会上,以“结构重塑与制度创新:建立公司治理中国学派”为题发表主旨演讲。徐向艺教授的报告围绕以下问题展开:为什么要建立公司治理中国学派?公司治理中国学派是什么?怎样建立公司治理中国学派?
一、为什么要建立公司治理中国学派?
徐向艺教授认为,所谓学派,是以某一国家、某一地域、某一民族,或某一问题为研究对象而形成具有特色的反映其学术传统的一些学术群体。由于学派形成的原由不同,又分为“地域性学派”(包括院校性学派),或“问题性学派”等。目前,在中国还没有形成公司治理具有鲜明特色的学派。这是因为,公司制度产生于前机器大工业时代,发展于机器大工业时代,成熟于电子工业化时代。在工业化前后的200年,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西方,公司制度产生、发展更是滞后于西方。近30年,我国在公司制度建立、公司治理模式方面学习西方、借鉴西方,在较短的时间内,我们缩短了与西方的差距。
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标志的新经济正在到来,他将推动我们的时代发生重大变革。公司治理创新时代已经到来。传统公司治理基础框架、范畴、概念需要重新审视,传统公司治理范式需要通过运用创新思维重获解释力、延伸力、生命力。
二、公司治理中国学派是什么?
徐向艺教授指出,构建中国特色公司治理体系要基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国国情与情景,解决中国公司现实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体现继承性与民族性、原创性与时代性、系统性与专业性。
徐向艺教授认为建立公司治理的中国学派不是对既有公司治理理论的彻底颠覆,亦不是对西方公司治理研究范式的全面否定,而是:(1)基于新时代中国特色情境,以兼容并蓄和文化双融为原则,结合中国公司治理实践现状与发展诉求进行理论体系和研究内容的拓展与创新;(2)解决实践中公司治理的痛点与盲点,实现不同公司治理理论的交叉与融合、继承与创新;(3)构建原创性的可以反映中国情景的公司治理新理论和新模式,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研究理论体系和学术群体。
叁、建立公司治理学派的叁个基点
徐向艺教授强调,建立公司治理中国学派应建立在叁个基点上(包括但不限于),即公司善治、公司自治、双向治理。
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公司善治
中国情境下的公司治理应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揭示当代复杂的公司治理现象,实现文化基因的融合性与继承性。公司善治是中国情景下公司治理基本目标和核心价值观。公司善治即要求公司治理中应诚信、公平、责任、秩序和同情心。古典管理学强调“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公司善治强调“行为善意”与“公平正当”;诚实与公平:兼顾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必须做到);责任与秩序:做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负责任的社会公民(理应担当);仁慈与同情心:增加社会福利与他人利益(鼓励期盼)。
2、中国情境下公司治理趋向:公司自治
公司自治,即公司自主性治理。公司自治权力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公司自治的理论基础——自组织理论。在没有外部干预条件下,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能自行按照某种规则形成一定的结构或功能的自组织现象的一种理论。该理论主要研究系统怎样从混沌无序的初态向稳定有序的终态的演化过程和规律。二是通过成文法确定的公司权利。公司是一种法人实体,故其有管理自己事务的能力,这是一种法定的资格或地位。因此,公司的成员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不能破坏自治性组织所拥有的能力和地位。三是章程规定的公司权力。一个股东成员加入到公司中,他既认可了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包括对公司权力的保护和应遵守的义务。 四是源于信托规定的公司权力。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在处理公司类纠纷时,公司自治应当始终居于中心地位,只有在公司自治权被滥用、股东权利被压榨、公司经营出现僵局无法通过内部程序自力救济时的情况下,控股股东的介入才有必要。公司冲突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如果公司章程就此有明确规定,当然按照章程规定进行调解。只有穷尽公司内部救济,然后才是控股股东权利的强制介入。此种情况下,控股股东的介入不应侵犯公司自治。
3、母子公司结构下控制与制衡:双向治理
中国上市公司大多数以子公司身份上市,头上有控股母公司或者集团公司。在股权集中、有限责任制以及公司非整体上市的中国情境下,实践发展需要母子公司“双向治理”。母公司必须在有限责任基础上对上市公司施以有限控制,上市公司应加强自主性,提升对母公司干预的制衡能力。母子公司双向治理,需要明晰各自的权利边界,在“权责对等”原则下兼顾母子公司间的权利、义务的对称性,从母公司“自上而下”单向治理实现向母子公司之间“互动性”双向治理过渡。
徐向艺教授提出了五点母子公司“双向治理”制度建设的建议:一是双向信息披露制度;二是责任举证倒置制度;叁是母公司终极责任追溯制度;四是子公司战略自主性制度;五是建立独立审计人制度。
四、构建公司治理中国学派叁点主张
徐向艺教授提出了建立公司治理中国学派的叁点主张:(1)回归公司治理研究本源。基于中国的具体国情与历史文化背景,公司治理目标应从财务绩效转变为“运作合规、权力制约、利益均衡、公司善治”。上述公司治理研究本源是完善公司治理组织设计与制度安排的重要标准,也是建立公司治理研究中国学派的逻辑出发点与归宿。(2)创新公司治理的研究方法。目前公司治理领域的学术研究大多运用大样本数据进行实证研究,但很多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受限于数据的不可获得性而难以有效开展研究,并且数据与模型往往难以解释更深层次的作用机理。公司治理中国学派应当回归本源,推进研究方法多样化和研究范式规范化,从“真问题”出发,深入“真现场”,以扎根精神展开学术研究,总结中国公司治理的独特实践,升华并形成中国公司治理的独特模式。(3)构建公司治理中国学派的理论体系。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借鉴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经验,基于中国国情直面公司运作现实情境,这是建立公司治理中国学派的基础。
徐向艺教授还明确指出,要积极倡导“百花争鸣、百花齐放”方针。中国学派不是一个学派,而是立足中国情景、解决中国问题的不同学派。期待学者们独立思考、勇于创新,建立并不断完善中国公司治理理论体系。
本届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采取线下与线上结合。我院博士生杨英英向大会提交的论文“子公司自主性水平能有效提高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吗”,被评为大会优秀论文,并以此为题在“公司社会资本与绿色治理”专题论坛上进行报告;我院博士生张阳向大会提交的论文“高声誉子公司能够抵御母公司利益侵占行为吗?——基于资源依赖理论的视角”在“国有公司治理有效性”专题论坛上进行了报告。
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到目前为止举办了十一届。历届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的举办,都受到了政府监管部门、公司以及海内外学者等的广泛关注。邀请到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莱茵哈德&尘颈诲诲辞迟;泽尔滕、詹姆斯&尘颈诲诲辞迟;莫里斯在内的3000多位国内外专家学者参会。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成思危、蒋正华,原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陈清泰,原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等领导都曾莅临指导。(文/杨英英)